2018年,连江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人、各沿海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并结合实际,颁布了《连江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》,对海漂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,明确了我县44个工作单位的职责分工,13个沿海乡镇管辖岸线长度与相关责任人,确保任务分解到位、压力传导到位。
根据《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》,市级下拨专项资金133万元,我县按照基本岸段每公里3万元,市重点岸段每公里5万元的标准,配套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930.83万元,同时按照年终考评结果,配套400万元海漂奖励资金,合计1330.83万元。现已下达上半年海漂整治资金465万、2017年年终考评资金375万元,积极为沿海乡镇深入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。
我县13个沿海乡镇都配备了专业的海漂垃圾清理整治队伍,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,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。如下宫乡专门配备专用快艇一艘,开展每周一巡逻每月一行动,加强日常巡查、打捞的常态化管理;筱埕镇统筹安排人员,依托城管中队、渔业协警等力量,加强了岸线、沙滩的海漂垃圾巡查力度和治理工作;黄岐镇结合村镇规划建设,明确区分渔获交易集中区、机修集中区,分区域规范化管理,切实做到海漂垃圾日产日清。
2018年,福州市共组织开展两次海漂抽查考评,对五个沿海县(市)区海漂清理情况进行考评,我县的29个重点岸段中,有黄岐后沙、苔菉横塍至青楼下等5个岸段被评为C、D级。同时,我县紧跟步伐,根据《2018年连江县海漂垃圾治理考评方案》,对全县13个沿海乡镇开展了四次海漂考评与通报工作。对在市级航拍考评中评为C级或在县级考评中评为一般或较差的问题岸段,每次予以扣除1万元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奖励金,对于市级航拍中评为D的问题岸段,每次予以扣除2万元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奖励金。同时,要求各乡镇必须按照县级补助标准配套不少于30%的海漂专项资金。
虽然连江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是,还存在着一些问题:一是白色泡沫问题突出。黄岐、安凯等重点养殖乡镇白色泡沫密布海区、沙滩,在市级考评通报中直接认定为片状式垃圾予以大面积扣分。二是陆源垃圾难以阻拦。陆源垃圾通过雨水冲刷、流域输送等形式流入海洋,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与隐蔽性,拦截工作较为困难。三是岸段整治力度不一。虽然,我县部分市重点岸段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,但是,一般岸段的海漂垃圾治理工作仍然严峻,治理成效不是很理想。四是宣传力量有待加强。海洋环境保护和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,目前,群众保护海洋、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强,在社会上还未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今后,各乡镇要继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居、重点渔区、渔港、码头等渔民集中区开展海洋生态环保宣传,通过印发宣传资料、设立宣传栏、公益广告牌以及手机短信、微信群等宣传形式,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深入人心。同时,利用当地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海漂垃圾治理宣传工作,形成全社会珍惜、爱护、保护海洋环境的浓厚气氛。
我县将继续以《连江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》为依托,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治理、督查工作,加大重点岸段、敏感海区整治力度,确保海岸、海区整洁、清洁。同时,各乡镇可借鉴黄岐中心渔港的清理模式,引入社会化服务机制,建立专业、长效化的机制队伍,进一步强化海漂治理。
建立健全“每两个月一督查一通报”工作机制,在市级考评的基础上,我县重点排查市级考评为C、D岸段,加强整改工作跟踪落实,同时,对一般岸段进行抽查,对于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海漂“重灾区”,重点关注,通过回头看,再督查的方式,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,督促乡镇全面落实海漂垃圾治理工作。